學術學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暫行規定

發布時間:2019-06-19浏覽次數:4165

中石大東發〔201535

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,根據《教育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财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》(教研〔20131号)和《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實施方案》(中石大東發〔201374号),制定本規定。

一、考核目的

加強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,對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現、課程學習情況和科研能力等方面進行階段考核和評定,根據考核和評定結果确定其是否繼續攻讀學位,并實施分流淘汰,以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。

二、考核對象

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。

三、考核時間

3年制碩士研究生應于第2學年第2學期初完成中期考核;2年制碩士研究生應于第2學年第1學期初完成中期考核;博士研究生應于第2學年第2學期初完成中期考核(其中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應于第3學年第1學期初完成中期考核)

因出國、休學等原因未能如期參加考核的,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,經院(部)考核小組審核同意,可延期考核。未經批準而擅自不參加中期考核者,按考核不合格評定。

四、考核組織

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負責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部署,實行導師(組)、學位授權點、院(部)三級考核機制。

(一)院(部)考核。考核小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(部)負責人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等57人組成,負責本單位研究生考核工作的總體安排及考核結果确定。

(二)學位授權點考核。由3-5名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,由學位授權點負責人組織實施。

(三)導師(組)考核。負責對所指導研究生的考核。

五、考核内容和形式

按照德、智、體全面發展的要求,對照檢查研究生培養計劃執行情況,全面考核研究生政治思想、身心健康、課程學習、科學研究及培養潛力等。

(一)政治思想考核。要結合研究生平時的政治學習、思想表現和組織紀律性,通過班級交流鑒定,做出實事求是的綜合評價。

(二)業務考核。業務考核包括以下内容:

1)培養方案中課程學習(成績與學分)完成情況。

2)開題報告完成情況與質量。

3)根據研究生參與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況,綜合考察其科研素質和創新能力。

4)博士研究生綜合能力考察。綜合考察博士研究生的基礎理論是否堅實寬廣、專業知識是否系統深入,以及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。根據學科及研究方向特點,采取學術研究報告、學位論文開題報告、綜合面試等多種方式進行考察,具體方案由院(部)制定并組織實施。

業務考核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考核不合格:

1)有1門及以上必修課程考試不及格者;

2)第1次開題報告未通過,經修改後仍未通過者;

3)綜合能力考察不合格者;

4)缺乏獨立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能力,科研素質差,不适合繼續培養者;

5)在開題報告、專題學術報告或發表的學術論文中存在弄虛作假、抄襲或剽竊他人成果者。

六、考核程序及方法

(一)個人總結。對入學以來在政治思想表現、課程學習、科研及社會實踐能力、身心素質等各方面進行全面總結及評價。

(二)導師(組)鑒定。對研究生的學習及科研能力、綜合素質等做出綜合評價,并提出分流意見。

(三)學位授權點考察。組織全面審查研究生的學習成績、開題報告,考察其科研素質、創新潛力,結合導師(組)意見,提出考核建議。

(四)院(部)審定。院(部)考核小組根據學位授權點考核建議,審定并公示考核結果,并報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備案。

七、考核結果與分流

考核結果分兩個等級:合格和不合格。

(一)各類研究生考核等級所占比例由院(部)确定。

(二)考核合格者按計劃繼續學位論文工作。

(三)第1次考核不合格者,半年後至基本學制内,可申請重新考核。重新考核合格前不予審查學位論文答辯資格。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,終止其學業,并按《中國石油大學(華東)研究生管理實施細則》處理。

八、其他

研究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,可向院(部)考核小組提出申訴。考核小組對研究生的申訴進行核實,複查整個考核過程并給予答複。研究生對複議決定有異議的,可向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提出書面申訴。

九、附則

學校原有關研究生中期考核規定與本規定不一緻的,以本規定為準。

    本規定自2015級研究生開始施行,由PC加拿大飞飞专业预测負責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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